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6

406.死后到了灵界

406.死后到了灵界,很容易区分属灵人和属世人对婴儿和孩子的爱之性质。因为绝大多数父亲一到灵界,就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好叫他们认出彼此。属灵的父亲只是看看他们,询问他们的状况;若一切安好,就很欣慰,否则,就很悲伤。然后,属灵的父亲会与他们聊上一会儿,嘱咐并告诫他们要在天上过道德的生活,之后离开他们,并且离开之前叫他们不必再把他们当作父亲记起,因为在天上,主是所有人唯一的父亲,正如祂在马太福音(23:9)中说得那样;从此以后,他们自己也永远不再记得他们是自己的孩子。

而属世的父亲一旦发现他们死后仍活着,并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照他们的愿望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立刻与孩子结合,就像一捆柴那样粘在一起。然后,父亲继续乐于看到他们,与他们交谈。若父亲被告知,他的这些孩子当中有一些是撒旦,还伤害善人,他仍然把他们聚拢在身边,或留在自己面前的这群人当中。即便他亲眼看到他们伤天害理、作恶多端,依旧置若罔闻,不会将其中任何一个从他这群人当中驱逐出去。因此,为防止这个害人的群体持续下去,他们不得不一起被逐入地狱。在那里,这个父亲当着他孩子们的面被囚禁,而这些孩子则被拆散,各自被送往适合他生活的地方。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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