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属灵夫妻对孩子的爱看似与属世夫妻的差不多;但它更内在,因而也更温柔,因为这爱是由他们自己里面的纯真,以及更近的接受和更明显的感知产生的;事实上,属灵夫妻被纯真引领的程度,就是他们属灵的程度。然而,属灵父母在品尝了他们孩子里面的纯真甜蜜后,爱孩子的方式与属世父母的迥然不同。属灵父母因孩子的属灵聪明和道德生活而爱自己的孩子;换句话说,是出于孩子对神的敬畏和体现在行为、生活中的虔诚,连同他们对服务社会的热爱和奉献,也就是出于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主要是对这些品质的热爱促使属灵的父母满足他们的需求,并支持他们。因此,属灵的父母若在他们身上看不到这些美德,就会从心里疏远他们,为他们做事仅仅出于责任。
诚然,属世父母对孩子的爱也源于纯真;但当他们接受纯真时,这纯真被包裹在他们自己的爱里面。这两个因素(即他们自己的爱和纯真)促使他们爱自己的孩子,亲吻并拥抱他们,把他们带在身边,搂在怀里,无比宠溺,视其为自己的心脏和灵魂。后来,随着孩子从童年成长到青春期及以后,当纯真不再起作用时,属世父母依然爱他们,但不是出于他们所表现出的对神的任何敬畏和生活中的虔诚,或任何理性和道德的聪明。属世的父母很少或几乎不关注他们的内在情感,进而关注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只看重自己所钟爱的外在事物。他们的爱或情感就附着、固定、黏附于这些东西上;这也使得他们对孩子的错误视而不见,找借口原谅并袒护他们。原因在于,对属世父母来说,爱自己的后代就是爱他们自己;这爱从外在黏附于它所爱的那个人,并未进入他,正如它所爱的那个人也未进入它一样。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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