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同样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繁衍的意愿,或对繁衍的爱;目的所经由并进入的居间原因是婚姻之爱;一系列有效原因则包括同房、受孕和怀胎;结果是所产的婴儿本身。尽管目的、原因和结果呈现为三个连续阶段,但无论在对繁衍的爱里面,还是在各个单独的原因和实际的结果里面,它们始终构成一体。经由时间发展的,仅仅是有效的原因,因为它们在自然界;目的,也就是意愿或爱始终不变。因为在自然界,目的经由时间发展,却独立于时间之外;但它们在结果或功用存在并成为它们的载体之前,无法产生并显现。在此之前,这爱只能爱这个过程,却无法汲取力量,变得牢固。
众所周知,这些过程都有自己的周期,并且创造通过它们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然而,对孩子的爱从最大降至最小,直至它停止或结束终点的这些阶段,是倒退的,因为它随着载体中的纯真的减少,以及由于它的周期而消退。
21.在灵界,对社群的一切排列皆取决于爱的不同。原因在于,爱是人的生命,主是神性之爱本身,故照着对这爱的接受而排列社群。爱千差万别,但没有人知道这些差别,唯独主知道。主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以至于可以说,它们都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天堂社群过着一种属天和属灵之爱的生活,地狱社群则过着一种属魔鬼和地狱之爱的生活;主通过相应的对立面将天堂与地狱联结起来。由于这种排列,每个人死后都去往自己的爱之社群,他也不可能到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他的爱会反对。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属灵之爱的人在天堂,而那些只有属世之爱的人却在地狱。属灵之爱唯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如果忽视了仁爱的生活,属世之爱仍是属世的。属世之爱若不服从于属灵之爱,就是它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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