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同样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繁衍的意愿,或对繁衍的爱;目的所经由并进入的居间原因是婚姻之爱;一系列有效原因则包括同房、受孕和怀胎;结果是所产的婴儿本身。尽管目的、原因和结果呈现为三个连续阶段,但无论在对繁衍的爱里面,还是在各个单独的原因和实际的结果里面,它们始终构成一体。经由时间发展的,仅仅是有效的原因,因为它们在自然界;目的,也就是意愿或爱始终不变。因为在自然界,目的经由时间发展,却独立于时间之外;但它们在结果或功用存在并成为它们的载体之前,无法产生并显现。在此之前,这爱只能爱这个过程,却无法汲取力量,变得牢固。
众所周知,这些过程都有自己的周期,并且创造通过它们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然而,对孩子的爱从最大降至最小,直至它停止或结束终点的这些阶段,是倒退的,因为它随着载体中的纯真的减少,以及由于它的周期而消退。
5.不过,要理解这一点,必须清楚知道:就爱的本质而言,主就是爱,也就是神性之爱,故在天堂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所发之热本质上是爱,所发之光本质上是智慧;天使接受属灵之热和光到何种程度,就在何种程度上成为爱和智慧,但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这属灵之热和光不仅流入并影响天使,还流入并影响世人,直到他们接受的程度。他们按着他们爱主爱邻的程度而成为接受者。
这太阳本身,或神性之爱,无法通过它的热和光直接从自己创造任何人,因为这样一个人本质上是爱,就是主自己。但它能以被如此形成,以至于能接受热本身和光本身的物质材料来创造;恰如自然界的太阳无法通过它的热和光直接使地萌芽,而是通过它能以其热和光存在于其中的土壤物质产生它们,并使它们生长。从《天堂与地狱》一书(116—140节)可以看到,在灵界,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属灵之热和光从它发出,天使从这热和光获得爱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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