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1

401.繁衍的气场和

401.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同样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繁衍的意愿,或对繁衍的爱;目的所经由并进入的居间原因是婚姻之爱;一系列有效原因则包括同房、受孕和怀胎;结果是所产的婴儿本身。尽管目的、原因和结果呈现为三个连续阶段,但无论在对繁衍的爱里面,还是在各个单独的原因和实际的结果里面,它们始终构成一体。经由时间发展的,仅仅是有效的原因,因为它们在自然界;目的,也就是意愿或爱始终不变。因为在自然界,目的经由时间发展,却独立于时间之外;但它们在结果或功用存在并成为它们的载体之前,无法产生并显现。在此之前,这爱只能爱这个过程,却无法汲取力量,变得牢固。

众所周知,这些过程都有自己的周期,并且创造通过它们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然而,对孩子的爱从最大降至最小,直至它停止或结束终点的这些阶段,是倒退的,因为它随着载体中的纯真的减少,以及由于它的周期而消退。


圣爱与圣智 #242

3.13属灵之光能通

3.13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

242.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天堂的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第二部分所论述的),光和热从它发出:光来自它的智慧,热来自它的爱;光是传送智慧的容器,热是传送爱的容器;人进入智慧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光到何种程度;进入爱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热到何种程度。从前面的论证还明显可知,光有三个层级,热有三个层级,也就是智慧的三个层级和爱的三个层级;这些层级在人里面得以形成,是为了使他能成为接受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接受主的容器。此处要说明的一点是,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换句话说,人甚至能接受第三层级的智慧,但不能接受爱,除非他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或换言之,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但他的意愿不能,除非他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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