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宇宙中的一切运作都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这三者本身是不可分割的,尽管它们在观念上看似分离。然而,即便在观念上,目的若不同时关注所预期的结果,就什么也不是。除非有一个原因支持、展望并联结目的和结果,否则,目的和结果这二者同样什么都不是。
这样一个过程,就像意愿、理解和行为那样,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无论总体还是每个细节。在人里面,一切目的都属于意愿,一切原因都属于理解,一切结果都属于行为。同样,一切目的都属于爱,一切原因作为达到目的方法都属于智慧,由此而来的一切结果都属于功用。原因在于,爱的容器是意愿,智慧的容器是理解,功用的容器是行为。因此,由于在人里面,运作,无论总体还是每个细节,都从意愿经由理解发展到行为,所以它们也从爱经由智慧发展到功用;不过,这里的智慧是指属于判断和思维的一切。显然,这三者在结果中为一。它们还在先于结果的人的观念中成为一体,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来理解:在实际的结果中,能介入的仅仅是执行;因为在心智中,目的从意愿发出,为自己在理解中产生一个原因,并在那里将一个意图摆在自己面前;一个意图就是一个实现之前的行为。正因如此,智者,以及主都将意图视为行为。
凡有理性的人,谁看不出,或一听闻谁不承认,这三者是从某个第一因流出的?这第一因就是,爱、智慧和功用不断从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那里发出,并且这三者是作为一体发出的?你若能,请告诉我,它们还能出自何处?
5.1主在人里面为自己创造并形成了两个容器和居所,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为神性之爱,理解力是为神性智慧
358.前面论述了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以及宇宙的创造。现在必须谈谈人类的创造。我们读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被造的(创世记1:26)。此处“神的形像”表示祂的神性智慧,“神的样式”表示祂的神性之爱。智慧就是爱的形像,因为爱在智慧中显示它自己,以便被看见和认识;正因爱在智慧中被看见和认识,所以智慧是爱的一个形像。此外,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爱的生命的表达。神的样式和形像在天使身上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爱在他们脸上从里面发光,智慧在他们的美丽中发光,他们的美丽是他们的爱的外在表达或形式。我已看见并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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