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9.⑾父母对孩子所感觉到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因以下事实变得理性: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依赖他人,尤其他们的父母;这种状态也会随着他们获得知识,能凭自己行事,不再依赖他们的父母而逐渐褪去。我们在有关该主题的章节(391节)已说明,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种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还指出,对人来说,这只是他们拥有这爱的理性原因,不是真正原因。真正原因,即这爱的源头,是来自主的纯真;主的纯真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进来,并产生理性原因。因此,在第一个原因退离那爱的同时,这第二个原因也退离了。换言之,随着纯真的交流逐渐退离,伴随它的说服理性也退离。然而,这只是人类的情形,是为了叫人能行他照理性出于自由所行的,因而服从理性法则,同时服从道德法则,因为这些法则规定,当根据必要和有用的原则来支持成长中的后代。动物由于缺乏理性,所以没有这第二个原因;只有前一个原因,对它们来说,这个原因是一种本能。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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