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也就是婚姻之爱的气场和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之所以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是因为从主,也就是从来自祂并且祂在其中的灵界太阳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通过整个受造宇宙直达一切事物的最后阶段或终端。原因在于,神性事物就其发展而言,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它们独立于时空之外。众所周知,延伸无法论及属灵事物,因为属灵事物没有时空的属性。正因如此,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在一瞬间从最初之物存在于最末之物。婚姻之爱的气场同样如此普遍(参看222-225节)。
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也一样,这一点从这爱在世上的婴幼儿所在天堂中的存在,以及在世上人类、动物、鸟类、蛇类和昆虫当中的存在明显看出来。甚至植物界和矿物界也有这爱的类似现象:在植物界,保护种子的外壳如同襁褓;另外,种子包含在果实中,如同住在家里;滋养种子的汁液则如同牛奶。矿物当中也有这样的现象,这一点从基质和矿脉明显看出来,因为宝石和贵金属就隐藏并安全保存于其中。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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