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⑵这两个普遍气场与婚姻之爱的气场并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构成一体。婚姻之爱的气场与繁衍的气场构成一体,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繁衍是目的,婚姻之爱是借以实现这目的的中间原因;在产生结果和所产生的结果中,目的和原因之所以行如一体,是因为它们共同起作用。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与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构成一体,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是从在先的目的,也就是繁衍所发出的一个目的,对孩子的爱是借以实现该目的的中间原因。目的以一个系列一个接一个地行进,在其行进中,一个最终目的会变成下一个系列的最初目的,依此类推,直至它们所停止或结束的终点。对此,详情可见于对第12个要点的解读(400节)。
5.不过,要理解这一点,必须清楚知道:就爱的本质而言,主就是爱,也就是神性之爱,故在天堂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所发之热本质上是爱,所发之光本质上是智慧;天使接受属灵之热和光到何种程度,就在何种程度上成为爱和智慧,但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这属灵之热和光不仅流入并影响天使,还流入并影响世人,直到他们接受的程度。他们按着他们爱主爱邻的程度而成为接受者。
这太阳本身,或神性之爱,无法通过它的热和光直接从自己创造任何人,因为这样一个人本质上是爱,就是主自己。但它能以被如此形成,以至于能接受热本身和光本身的物质材料来创造;恰如自然界的太阳无法通过它的热和光直接使地萌芽,而是通过它能以其热和光存在于其中的土壤物质产生它们,并使它们生长。从《天堂与地狱》一书(116—140节)可以看到,在灵界,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属灵之热和光从它发出,天使从这热和光获得爱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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