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⑵这两个普遍气场与婚姻之爱的气场并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构成一体。婚姻之爱的气场与繁衍的气场构成一体,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繁衍是目的,婚姻之爱是借以实现这目的的中间原因;在产生结果和所产生的结果中,目的和原因之所以行如一体,是因为它们共同起作用。对孩子的爱之气场与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构成一体,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是从在先的目的,也就是繁衍所发出的一个目的,对孩子的爱是借以实现该目的的中间原因。目的以一个系列一个接一个地行进,在其行进中,一个最终目的会变成下一个系列的最初目的,依此类推,直至它们所停止或结束的终点。对此,详情可见于对第12个要点的解读(400节)。
第1部分
1.1爱是人的生命
1.人们知道爱存在,却不知爱为何物。他们从习惯的说法知道爱的存在,如人们会说,他爱我,国王爱他的臣民,臣民也爱他们的国王;丈夫爱他的妻子,母亲爱她的孩子,反之亦然;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也这样说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人们会说,某人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有人反思爱时,却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思想观念。因此,他要么说爱并非某种东西,要么说它纯粹是从视觉、听觉、触觉,或与他人互动而流入,因而影响他的某种事物。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维的总体生命,还是它们一切细节的生命。如果有人说,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和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这情感逐渐升温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聪明人能够明白这些话,但不是因为他们对爱是一个人的生命有任何概念,而是因为从经验观察到事实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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