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85

第17章 婚姻之爱

17章 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之结合

385.有迹象清楚表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也就是所谓的舐犊之情是结合在一起的。还有迹象使人们认为,它们并未结合。因为对孩子的爱既可见于发自内心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也可见于内心不和的夫妻当中,甚至还可见于分离的夫妻当中,而且有时后者对孩子的爱甚至比前者的更温柔、更强烈。然而,从对孩子的爱之起源可明显看出,这爱与婚姻之爱永远联结在一起。尽管这种起源因接受者而各异,但这两种爱依旧不可分割,犹如最初目的存在于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中。婚姻之爱的最初目的是繁衍后代;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是所繁衍的后代。最初目的进入结果,居于其中,如同居于它的核心,并且永远不会离开它;这一点从理性深思目的和原因依次发展到结果的过程可以看出来。但由于绝大多数人的推理,不是从原因着手,然后从原因分析到结果,诸如此类,而是从结果着手,并从结果进行到某些结论。于是,理性所流出的光必转为乌云。因此,表象和谬误导致偏离真理。为了说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从内结合,哪怕它们表面分离,我们按下列顺序论证这一点:

⑴为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从主发出两个普遍气场,其中一个是繁衍的气场,另一个是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

⑵这两个普遍气场与婚姻之爱的气场并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构成一体。

⑶这两个气场既普遍又单个地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

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

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他的后代。

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

⑺该气场也是从主而来的一个纯真和平安的气场。

⑻纯真的气场流入孩子,并通过孩子流入他们的父母,从而感染他们。

⑼它还流入父母的灵魂,与孩子里面的纯真气场结合起来,尤其通过触摸被注入。

⑽孩子里面的纯真越褪去,情感和结合也就越减弱;这会逐渐持续到分离。

⑾父母对孩子所感觉到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因以下事实变得合理化: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依赖他人,尤其他们的父母;这种状态也会随着他们获得知识,能凭自己行事,不再依赖他们的父母而逐渐褪去。

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

⒀对孩子的爱下降,而非上升。

⒁妻子孕前有一种爱的状态,孕后直到分娩又有一种爱的状态。

⒂父母的婚姻之爱因着属灵动机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动机而与他们对孩子的爱相结合。

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

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

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

⒆死后,对孩子的爱仍旧存留,尤其存留在女人里面。

⒇在主的引导下,小孩子由女人抚养,并在身量和聪慧上逐渐成长,和世间一样。

(21)主规定,在天上,他们孩子般的纯真要变成智慧的纯真,因而小孩子要变成天使。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11

1.4神正是一位人

1.4神正是一位人

11.除了神是一位人外,所有天堂对于神没有其它观念。原因在于,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而构成天堂的,正是天使里面的神性。此外,由于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所以天使不可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思想神。同样的原因,凡与天堂联结的世人,当从内在思考,也就是在灵里思考时,也以同样的方式思想神。正因神是一位人,故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是完整形式的人。这是源于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在其最大和最小部分上都像它自身。

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可以看出:天堂无论整体还是部分,在形式上都像一个人(59-87节);思维照天堂的形式发出(203—204节)。从创世记(1:26-27)可知,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还向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显为一位人。古人,从智慧人甚至到简单人,都想到神是一位人;即便最后开始敬拜多神,如在雅典和罗马,他们仍将这些神作为人来敬拜。

下面我引用之前出版的一部小作,来对此进行说明:(外邦人,尤其非洲人)只承认和敬拜作为宇宙创造者的一位神,承认并敬拜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非洲人,对于神都持祂是一位人的观念,声称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任何观念。当听说有许多人认为神是宇宙中心的某种云状物时,他们就问这种人在哪里;当有人说他们就在基督徒当中时,他们说这不可能。不过,他们被告知,这种观念起因于以下事实:在圣言中,神被称为“一个灵”;对于灵,他们没有其它概念,只会想到一点云雾;不知道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不过,这些基督徒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的属灵观念是否就像他们的属世观念,结果发现它在那些从心里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里面不是这样的。我在基督徒当中听一位教会长老说,没有人能持有一个神性人身的概念;于是我见他被逐步带到越来越内在的各外邦民族那里,从他们那里又被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被带到基督天堂;所到之处,他们对于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他;他发现,除了神是一位人,也就是神性人身的观念外,他们对神并没有其它观念。

注:所引用的内容出自1763年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7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