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此后,第三位演讲者起身,发表了以下言论:“唯独爱,或唯独智慧都不是美丽的起源;它的起源是爱与智慧的联结,就是爱与少男里面的智慧之联结,以及智慧与它在少女里面的爱之联结。因为少女不是爱她自己里面的智慧,而是爱少男里面的智慧,这使得她将少男看为美丽;当少男在少女里面看到这一点时,也将她看为美丽。因此,爱藉着智慧形成那美丽,智慧则因着爱接受它。我已经在天上得到这一事实的可见证据。我在那里看到了少女和妻子,并观察了她们的美;发现少女的美完全不同于妻子的。在少女里面,我只看到这美的闪烁,而在妻子里面,则看到这美的光辉。这种区别犹如钻石的闪光与红宝石的火红之间的区别。美丽不就是视觉的快乐吗?这快乐的起源不就来自爱与智慧的玩耍吗?这种玩耍将这红光赋予视觉,这种闪耀在眼目之间颤动,并创造出美丽。若不是它的红润和白皙,以及它们的可爱调和彼此,又是什么使得面庞美丽呢?难道这红润不是出自爱,白皙不是出自智慧吗?事实上,爱从自己的火发出红光,智慧从自己的光变得亮白。在天上,我已经看到这二者明显表现在夫妻二人的脸上,妻子的脸白里透红,丈夫的脸则红里透白;并且我发现,正是彼此的注视使得他们的脸如此光彩照人。”当第三位演讲者说完这番话时,会众鼓掌欢呼道:“他赢了。”突然,一道火焰似的光芒,也就是婚姻之爱的光芒以其辉煌充满整个房间,同时以快乐充满他们的内心。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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