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77

377.⑿由情妇所引

377.⑿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也是有的,但在性质上不同于由妻子所引发的。对男人来说,由妻子所引发的嫉妒源于最内层,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仅源于最外层,所以它们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由妻子所引发的嫉妒之所以源于最内层,是因为婚姻之爱居于最内层。这爱之所以居于最内层,是因为婚姻通过永恒的契约,以及双方对彼此所享有的平等权利而被牢固建立起来,故能将他们的灵魂联结起来,并在他们的心智之间形成更高的纽带。这种纽带和联结一旦建立,就牢不可破,无论后来他们之间的爱变得温暖还是冷淡。

正因如此,若妻子主动要求做爱,丈夫整个人会从最内层到最外层完全冻结。反之,若情妇这样做,情夫则不会有这种感觉。由妻子所引发的嫉妒还伴随着寻求好名声,以得到尊重的问题;而由情妇所引发的嫉妒则没有这种顾虑。然而,这两种嫉妒各不相同,既取决于从妻子或情妇那里所接受的爱所居之地,同时还取决于接受它的男人判断力的状态。


圣爱与圣智 #400

400.(2)爱或意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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