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71

371.⑼对彼此温柔

371.⑼对彼此温柔相爱的夫妻来说,嫉妒是一种出于正当理由的正当悲伤,唯恐他们的婚姻之爱破裂,因而灭亡。每种爱都包含恐惧和悲伤:唯恐它被毁灭,若被毁灭就会悲伤。婚姻之爱同样如此,只是它的恐惧和悲伤被称作热情和嫉妒。对彼此恩爱的夫妻来说,热情是正当的,背后有合理的理由;这是因为,它同时也是对失去永恒幸福的恐惧,不仅是自己的,还有对方的,还因为它是反对通奸的一道防线。至于第一点,即它是对失去自己和对方永恒幸福的一种正当恐惧,这一点从目前有关真正婚姻之爱的所有论述和以下事实可推知:这爱是他们灵魂的祝福、心智的幸福、内心的快乐和身体的愉悦之源头。由于这些永远与他们同在,所以它对二者的永恒幸福来说是一种恐惧。显然,这种热情是反对通奸的一种正当防卫。因此,它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以反对任何侵犯,并保护自己免受侵犯。显而易见,深爱妻子的男人也会嫉妒;不过,这嫉妒若与这个男人的智慧相符,也是正当和理智的。

圣爱与圣智 #44

1.11神性之爱与神

1.1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本身就是物质与形式,因而是绝对的独一无二者

44.刚才证明了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还说明神性存在与神性显现是存在与显现本身。我们不能说是源于它自身的存在与显现,因为这种说法涉及一个开始,一个来自有存在与显现本身在里面的某种事物的开始。然而,绝对的存在与显现本身来自永恒,也是非受造的,一切受造物都必来自一个非受造物。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有限的事物只能从无限的事物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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