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70

370.这些细节揭示

370.这些细节揭示了一夫多妻的婚姻之爱爆发所进入的嫉妒之火是何性质,即这火会爆发为愤怒和报复,在性情温和者身上爆发为愤怒,在性情残忍者身上爆发为报复。这是因为他们的爱是属世的,没有属灵的成分。这一点可从有关一夫多妻的论证推知,即:一夫多妻就是淫荡(345节),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是属世的,无法变得属灵(347节)。对属世的一夫一妻者来说,嫉妒之火就不同了。他们的爱反对女人时以这种方式被点燃,反对入侵者时则以另一种方式被点燃。反对后者时,它变成愤怒,反对前者时则变成冷漠。一夫多妻者则不然,他们的嫉妒之火还会怒火中烧。这也是以下情形的原因之一:死后,一夫多妻者的妻妾们绝大部分获得自由,被安排住进无人看守的女子公寓,在那里制作各种女红类手工艺品。

最后的审判(续) #71

71.至于他们的宗教

71.至于他们的宗教信仰,这种宗教信仰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它适合东方人的天性,它也因此在如此多的国家被接受;还因为它将十诫变成宗教的事,从圣言获得某种东西,尤其因为它承认主为神的儿子,是最有智慧的。伊斯兰教也驱散了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一种内在宗教信仰之所以没有通过穆罕默德向他们打开,是因为他们的一夫多妻制,这种制度向天堂发出一种不洁的氛围;这是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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