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0.这些细节揭示了一夫多妻的婚姻之爱爆发所进入的嫉妒之火是何性质,即这火会爆发为愤怒和报复,在性情温和者身上爆发为愤怒,在性情残忍者身上爆发为报复。这是因为他们的爱是属世的,没有属灵的成分。这一点可从有关一夫多妻的论证推知,即:一夫多妻就是淫荡(345节),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是属世的,无法变得属灵(347节)。对属世的一夫一妻者来说,嫉妒之火就不同了。他们的爱反对女人时以这种方式被点燃,反对入侵者时则以另一种方式被点燃。反对后者时,它变成愤怒,反对前者时则变成冷漠。一夫多妻者则不然,他们的嫉妒之火还会怒火中烧。这也是以下情形的原因之一:死后,一夫多妻者的妻妾们绝大部分获得自由,被安排住进无人看守的女子公寓,在那里制作各种女红类手工艺品。
294.那些构成灵界太阳的事物来自主,但不是主,故本身不是生命,而是本身缺乏生命;就像那些从天使或世人流出,并构成环绕他的气场的事物不是这个天使或世人,而是来自他,并且没有他的生命。这些气场只有在一致的情况下才与天使或世人构成一体,因为它们源于其身体的形式,这些形式本身是其生命的形式。这是一个奥秘,天使以其属灵观念能在思维中看到它,还能用语言来表达,但世人以其属世观念却不能,因为一千个属灵观念构成一个属世观念,而世人却无法将一个属世观念分解成任意一个属灵观念,更别说分解成许多个属灵观念了。原因在于,这些观念因高度层级的不同而不同,如第三部分所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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