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7

367.⑹婚姻之爱的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婚姻之爱 #72

72.只有那些热爱教

72.只有那些热爱教会真理、行出它的良善之人,才能进入这爱,并居于其中。这是因为主不接受其他人;事实上,只有这些人与主结合,并被祂保守在这爱中。有两样事物形成人里面的教会,进而形成天堂,即: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信仰的真理会带来主的同在,遵行信仰真理的良善生活则带来与主的结合,从而形成教会和天堂。信仰的真理之所以带来主的同在,是因为真理属于光,属灵之光正是真理。良善的生活之所以带来结合,是因为良善属于热,属灵之热正是良善;事实上,属灵之热就是爱,而良善的生活属于爱。众所周知,一切光,甚至冬天的光,也会带来同在,而与光结合的热则带来结合;花园和花坛在各种光中都能被看到,但除非光与热结合,否则它们不会开花、结果。综上所述,结论显而易见:被主赐予婚姻真爱的,不是那些只知道教会真理之人,而是那些既知道它的真理,又行出它的良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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