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63.至于主如何在一对夫妻身上形成一个教会,并通过该教会形成婚姻之爱,我们将在上面所提到的那一节予以说明。在此仅说明主在男人里面形成该教会,并通过这个男人在妻子里面形成它就足以了。教会在这二者里面形成后,就完全建成了。因为这时,良善与真理完全结合在一起,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是教会。我将通过接下来的一系列论证证实:结合的倾向,也就是婚姻之爱,和形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程度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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