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38.我们采用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这两个术语,是因为两性情爱不同于婚姻之爱。两性情爱存在于属世人中,而婚姻之爱存在于属灵人中。属世人只热爱和渴望外在的结合和该结合所赋予的肉体快乐。而属灵人则热爱和渴望内在的结合和该结合所赋予的灵之快乐。属灵人认为,只与一位妻子结合才会有这些快乐,他会不断与她合而为一。越是如此结合,他就越在同等程度上感觉到他的快乐升起,并持续到永远。不过,属世人从来不这样想。这就是为何我们说,对将要进入天堂,即在世时变得属灵之人而言,死后,婚姻之爱仍会保留。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