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7

367.⑹婚姻之爱的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婚姻之爱 #32

32.⑵那时,男性仍

32.⑵那时,男性仍是男性,女性仍是女性。既然人死后继续活着,还有男女之别,且男女之间如此不同,以至于二者无法相互转换,那么可知,死后,女性仍作为女性活着,男性仍作为男性活着,他们都是属灵的。男性无法变成女性,女性也无法变成男性,因此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但由于人们不知道男、女的本质,所以我在此简要说明这一点:

本质区别在于,男性的核心是爱,其包裹物是智慧,换句话说,它是被包裹在智慧中的爱。女性的核心是男性的智慧,其包裹物是来自智慧的爱。不过,这是一种女性特质的爱,主通过丈夫的智慧将这爱赋予妻子。另一种爱是一种男性特质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主将这爱赋予丈夫,以便他能获得智慧。正因如此,男性是爱的智慧,女性是那智慧之爱。所以,自创造时,合为一体的爱就被植入两性。在下文,我会就这些问题作更多说明。女性出自男性,即女人出于男人,这一点从创世记的经文清楚可知:

耶和华神取下那人的肋骨,又把肉合起来,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1-23

我会在别处解释骨和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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