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197.⑿妻子通过将丈夫的情感变成自己的实现这种转变。这一点和前两点构成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情感无非是爱的衍生物,它们形成意愿,塑造并构成它。在男人里面,这些情感居于理解;而在女人里面,情感居于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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