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196.⑾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双方的意愿合二为一,从而使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人若与别人的意愿联结,也会与他的理解联结。因为就其本身而言,理解只不过是意愿的仆人和听差。这一事实从爱的情感明显看出来,因为它驱使理解按它的要求思考。一切爱之情感都是意愿的属性,因为凡人所爱的,他也会去意愿。由此可知,人若与别人的意愿联结,就是与他整个人联结。正因如此,“将丈夫的意愿与自己的意愿联结”被植入妻子的爱,妻子由此成为丈夫的,丈夫成为妻子的;因此,这二者成为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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