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7

367.⑹婚姻之爱的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揭秘启示录 #871

871.“他们各人都

871.“他们各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表示他们都照着他们在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受审判,如从前面的解释(AR 868节)所明显看到的,那里有同样的话。对此,我补充这一点: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灵魂的品质受审判;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生命,因为灵魂是他的意愿之爱,而每个人的意愿之爱完全取决于他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则教导这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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