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377.“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表示他们是那些经历过试探,并与邪恶和虚假争战过的人。“苦难”是指来自邪恶和虚假的侵扰,以及与它们的属灵争战,也就是试探(参看AR 33, 95, 100, 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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