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7

367.⑹婚姻之爱的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圣爱与圣智 #414

414.(14)爱或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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