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⑹婚姻之爱的热情被称为嫉妒。对真正婚姻之爱的热情是热情中的热情,因为这爱是爱中之爱,它急于保护的快乐则是快乐中的快乐。事实上,如前所示(64节),这爱是众爱之首。原因在于,这爱使得妻子成为爱的形式,使得丈夫成为智慧的形式;除了具有智慧,同时又具有爱滋味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形式发出。婚姻之爱的热情因是热情中的热情,故获得一个新名称,叫做嫉妒,这嫉妒可谓热情的化身。
308.当考虑到除了功用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从神造物主那里产生,从而被祂创造,并且要成为功用,它必须为了他人而存在时,谁不清楚地看出,功用是创造的目的?并且为自己的功用也是为他人,因为为自己的功用就是处于对他人有用的状态?凡想到这一点的人也能看出,真正系功用的功用,不会源于人,但必须从那个存在(从该存在产生的一切都是功用),因而从主而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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