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6

366.由于善人与恶

366.由于善人与恶人的热情表面都一样,并且圣言最表层的意义由对应和表象构成,故经上常说,耶和华发怒、发烈怒、报复、刑罚、投入地狱,以及许多此类表述,它们都是热情的外在表现。这也是为何祂被称为“忌邪的”,而事实上,祂里面没有一丝怒气、烈怒和报复。因为祂是怜悯、恩典和仁慈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刚才所描述的那类属性根本不可能在祂里面。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和《揭秘启示录》(494498525714806节)两本书。

婚姻之爱 #226

226.⒄真正的婚姻

226.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因为有可能一方发自内心渴望贞洁的婚姻,而对方却不知贞洁为何物。也有可能一方爱教会的事物,而对方却只爱世界的事物。还有可能一方的心智在天堂,而对方的心智却在地狱。结果,一方可能享有婚姻之爱,而对方则不然。他们的心智因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故内在会陷入冲突;即便这种冲突没有表现于外,缺乏婚姻之爱的这一方仍会将自己那有婚约的配偶视为令人厌烦的老女人。其它情形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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