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5.⑸善爱的热情将爱和友谊藏在里头,但恶爱的热情将仇恨和报复藏在里头。我说过,热情表面上看似生气和愤怒,无论在那些处于善爱的人当中还是在那些陷入恶爱的人当中。但由于内在不同,所以生气和愤怒也不同,并且同样分为两种。不同之处在于:
①善爱的热情就像天堂的火焰,从不喷向别人,除非自卫;它对恶人的防御,就好像这恶人冲进火里被烧焦了一样。而恶爱的热情则像地狱的火焰,从自己喷发出来,扑到别人身上,意欲烧毁他。
②一旦对方停止攻击,善爱的热情立刻熄灭,变得温和。而恶爱的热情会持续燃烧,不会熄灭。
③原因是,热爱良善之人的内在本身是温和、轻柔、友善和仁慈的。所以,当他的外在为了自卫而变得粗鲁、炸毛、竖立,因而行为严厉时,它仍能被内在所体验的良善缓和下来。恶人则不然;他们的内在是不友好、凶狠、冷酷,呼吸的是仇恨和报复,吃的则是它们所给予的快感。即便他们和解,这些情绪仍然潜伏着,就像灰烬中的余火;这些余火即便在这个世界没有爆发出来,死后也会爆发。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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