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4

364.为了对善人和

364.为了对善人和恶人里面的热情及其区别获得一个清晰的概念,有必要对人的内在和外在形成某种概念。为此,我们举一个通俗的例子,以便普通人也能明白。就拿坚果或杏仁及其内核来说明。对善人来说,内在好比完好无损的内核,被包裹在平常的自然外壳中。对恶人来说,内在则完全不同。他们的内在好比要么苦得没法吃,要么腐烂,要么虫蛀的内核;而他们的外在却像要么看似自然,要么如贝壳那样红,要么如彩虹石那样五光十色的覆盖物或外壳。这就是他们那隐藏上述内在的外在表象。他们的热情差不多也是这样。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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