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⑶人的热情取决于他的爱之性质,因此,热情因着他的爱是善是恶而各不相同。既然热情是爱的产物,那么可知,它的性质与爱的性质是一样的。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爱,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爱。所以,热情一般也有两种:一种是对良善、因而对真理的热情,一种是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热情。然而,要知道,这两种爱都具有无限多样性。这一点从天上的天使和地狱灵清楚看出来。在灵界,后者和前者都是其爱的形式;然而,没有哪两个天上天使或地狱灵在面孔、言语、行走、行为、举止上是完全相同的。事实上,这种相同永远不可能出现,无论他们成多少万倍地增多。由此明显可知,爱具有无限多样性,因为它们的形式也具有无限多样性。热情同样如此,因为热情是爱的产物;也就是说,没有哪两种热情是完全相同的。一般来说,既有对善爱的热情,也有对恶爱的热情。
244.世上也有类似情形。尚未愚蠢透顶,没有出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确认虚假的人,在听见别人谈论某个高尚话题,或读到这类东西时,若有某种了解它们的情感,就会明白这些事,也会保留它们,以后或许能肯定它们。坏人和好人一样能做到这一点。坏人即便从心里否认属于教会的神性事物,仍能明白它们,还能谈论、传讲它们,甚至以书面形式深入证明它们。然而,当任由他自己思考时,他出于地狱之爱便思想反对并否认它们。
由此明显可知,即使意愿没有处于属灵之热,理解力也能处于属灵之光;由此也可推知,理解力并不引导意愿,或智慧并不产生爱;理解力仅仅告知并指出道路,即告知一个人当如何生活,指出他当走的路。还可推知,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居于意愿的爱将理解力中凡与它一致的东西都称为智慧。下文我们将看到,离开理解力,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相反,意愿所行的一切,都是在与理解力结合的情况下行出的;此外,正是意愿通过流注使理解力与自己结成伙伴关系,而不是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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