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6

36.死后,人仍保留

36.死后,人仍保留自己的爱,原因如34节所述,爱是人的生命,因此就是人自己。人还是自己的思维,因而是自己的聪明智慧,但这些都与他的爱合而为一。因为人出于爱并照着爱思考,若处于自由状态,他会出于爱并照着爱说话和行事。由此可见,爱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思维是生命的诞生或彰显。因此,思维所发出的言与行并非从思维流出,而是从爱藉着思维流出。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死后,人不是他的思维,而是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或说他就是自己的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死后他会脱去与他的爱不相协调的一切。事实上,他会将自己的爱相继表现在面部表情、语气、言语、行为和举止上。正因如此,整个天堂照各种对良善的爱之情感来排列,整个地狱则照各种对邪恶的爱之情感来排列。

圣爱与圣智 #34

1.9神性之爱属于神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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