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9

359.⑵爱的燃烧或

359.⑵爱的燃烧或火焰,也就是热情,是一种属灵的燃烧或火焰,是在爱遭到骚扰和攻击时产生的。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热情是一种属灵燃烧或火焰。由于在灵界,爱是由那里的太阳所产生的热,故从远处看,那里的爱就像一团火焰,天上的天使当中的属天之爱也是,地狱灵当中的地狱之爱同样是。不过,要知道,这火焰不会像自然界的火焰那样燃烧起来。

热情之所以起因于爱受到攻击,是因为爱是人的生命之热。因此,当生命之爱受到攻击时,生命之热就被点燃,反抗,朝攻击者爆发。此外,它行动起来就像一个敌人在动用自己的力量和能力,这就像火焰喷向挑起它的人。热情就像火,这一点从闪光的眼睛、涨红的脸,以及语气、举止可以看出来。爱因是生命之热,故如此行是为了防止自己,连同感受来自其爱的快乐的一切敏锐、活力和能力一起被熄灭。


最后的审判(续) #71

71.至于他们的宗教

71.至于他们的宗教信仰,这种宗教信仰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它适合东方人的天性,它也因此在如此多的国家被接受;还因为它将十诫变成宗教的事,从圣言获得某种东西,尤其因为它承认主为神的儿子,是最有智慧的。伊斯兰教也驱散了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一种内在宗教信仰之所以没有通过穆罕默德向他们打开,是因为他们的一夫多妻制,这种制度向天堂发出一种不洁的氛围;这是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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