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9.⑵爱的燃烧或火焰,也就是热情,是一种属灵的燃烧或火焰,是在爱遭到骚扰和攻击时产生的。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热情是一种属灵燃烧或火焰。由于在灵界,爱是由那里的太阳所产生的热,故从远处看,那里的爱就像一团火焰,天上的天使当中的属天之爱也是,地狱灵当中的地狱之爱同样是。不过,要知道,这火焰不会像自然界的火焰那样燃烧起来。
热情之所以起因于爱受到攻击,是因为爱是人的生命之热。因此,当生命之爱受到攻击时,生命之热就被点燃,反抗,朝攻击者爆发。此外,它行动起来就像一个敌人在动用自己的力量和能力,这就像火焰喷向挑起它的人。热情就像火,这一点从闪光的眼睛、涨红的脸,以及语气、举止可以看出来。爱因是生命之热,故如此行是为了防止自己,连同感受来自其爱的快乐的一切敏锐、活力和能力一起被熄灭。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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