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9

359.⑵爱的燃烧或

359.⑵爱的燃烧或火焰,也就是热情,是一种属灵的燃烧或火焰,是在爱遭到骚扰和攻击时产生的。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热情是一种属灵燃烧或火焰。由于在灵界,爱是由那里的太阳所产生的热,故从远处看,那里的爱就像一团火焰,天上的天使当中的属天之爱也是,地狱灵当中的地狱之爱同样是。不过,要知道,这火焰不会像自然界的火焰那样燃烧起来。

热情之所以起因于爱受到攻击,是因为爱是人的生命之热。因此,当生命之爱受到攻击时,生命之热就被点燃,反抗,朝攻击者爆发。此外,它行动起来就像一个敌人在动用自己的力量和能力,这就像火焰喷向挑起它的人。热情就像火,这一点从闪光的眼睛、涨红的脸,以及语气、举止可以看出来。爱因是生命之热,故如此行是为了防止自己,连同感受来自其爱的快乐的一切敏锐、活力和能力一起被熄灭。


圣爱与圣智 #218

218.这些上升和下

218.这些上升和下降的层级,也被称为在先层级和随后层级,同样被称为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它们以其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这一点可通过前几章所引用的一切例子来证实,这些例子都是经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所确认的。然而,在此我只想通过引用死物和活物的努力、力、动作来证实它们。众所周知,努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而是通过对应于它的力行动,由此产生动作;因此,努力是力的全部,并通过力是动作的全部;由于动作是努力的最终层级,所以努力通过动作发挥它的能力。努力、力和动作只照高度层级结合,它们的结合不是连续性的,因为它们是离散或分离的,但通过对应离散或分离。事实上,努力并非力,力也并非动作;不过,力是由努力产生的,因为力是被唤醒的努力,动作则由力产生。所以,能力并非单单存在于努力中,也并非单单存在于力中,而是存在于动作中,动作是它们的产物。这一事实似乎仍值得怀疑,因为它没有通过运用自然界中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来说明。尽管如此,这就是努力、力和动作进入能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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