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8

358.⑴就本身而言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最后的审判(续) #28

28.主在亮云中与天

28.主在亮云中与天使一同显现,只听见从那里传来如号筒的声音。这是代表主保护天堂天使,并将善人从四面八方招聚来的标志。因为主从不毁灭任何人,只保护祂自己的人,把他们引离与恶人的交流。当他们被撤回时,恶人就随从自己的情欲,由此冲进各种可憎的事。然后,只见所有即将灭亡的人聚在一起,就像一条巨龙,弯起长长的尾巴,直伸向天堂,在高处朝各个方向抽打,好像它要摧毁天堂,把它拖下来。但它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这尾巴被扔了下来,那仍站在高处的大龙开始沉下去。我被允许看见这代表,好叫我知道并让人们也知道启示录中的“龙”指的是谁,即:“龙”是指所有读圣言、听讲道、参加教会的神圣仪式,内心却根本不思想诱惑他们的恶欲,反而思想偷盗和欺诈、通奸和淫乱、仇恨和报复、谎言和亵渎,因而在灵里活得像魔鬼,在身体上活得像天使的人。这些人构成那龙的身体,而那些在世时持有与仁分离之信,在思维和意图上与前者相似的人构成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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