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87.没有真理的良善和出于良善的真理之间的区别可从人身上的情形清楚看出来。在人里面,一切良善皆居于其意愿,一切真理皆居于其觉知;若非藉着觉知,意愿凭其良善什么也做不了;它不能行动、说话和感受;它的一切能力和力量都是凭着觉知,因而凭着真理,因为觉知是真理的容器和居所。这就象心肺在人体内的运作方式。心脏若不伴随肺呼吸,就无法产生任何活动与感觉,这二者是心脏所发出的肺呼吸的结果。这一点从人窒息或溺水时丧失知觉的情形明显看出来,这时,呼吸停止,然而心脏仍在跳动。众所周知,在这些情况下,人既无活动,也无感觉。这与母亲子宫内的胎儿一个道理,原因在于,心对应于意愿及其各种良善,而肺则对应于觉知及其真理。在灵界,真理的力量尤为明显。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天使尽管身体柔弱似婴儿,却能击溃成群的看似亚衲族人和拿非利人(即巨人)的地狱灵,将其赶到地狱,迫使他们进入地狱洞穴;当这些地狱灵从洞穴中出没时,他们不敢靠近这位天使。凡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在灵界都象狮子,尽管他们的身体和绵羊一样没有力量。那些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世人同样拥有对抗恶与假,因而对抗密集排列的魔鬼的力量。这些魔鬼就其本质而言,无非是恶与假。神圣真理之所以有这样的力量,是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正是藉着神圣真理创造了整个宇宙;祂维护整个宇宙所凭借的一切秩序法则就是真理,故约翰福音上说:
万物是藉着祂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言语(Word,道)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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