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8

358.⑴就本身而言

358.⑴就本身而言,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不知道何为热情,就无从知道何为嫉妒,因为嫉妒是婚姻之爱的热情。热情之所以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是因为热情属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热,因而在起源上如同火。至于第一点,即热情属于爱,这是众所周知的;发热心或热心行事无非是指出于爱的力量行事。不过,当热情显现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爱,倒像是攻击伤害这爱的人,并与之交战的私敌或公敌;因此,它也被称为爱情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因为一切爱都具有这样的性质:一旦剥夺了它的快乐,它就爆发为愤慨和恼怒,甚至狂怒。因此,若爱,尤其主导爱受到触动,后果就是心烦意乱;若这种触动造成伤害,它就演变为恼怒。由此可见,热情不是爱的最高程度,而是熊熊燃烧的爱。一方的爱和对方所回应的爱就像两个盟友。但当一方的爱起来攻击对方的爱时,它们就变成敌人。原因在于,爱是人生命的存在。

因此,攻击人的爱,就是攻击他的真生命;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对攻击者的恼怒,如遭遇别人图谋杀害自己之人的状态。所有爱都具有这种恼怒,哪怕最平和的那种。这一点可从母鸡、母鹅和各种鸟类清楚看出来,因为它们会起来攻击那些伤害其幼雏或窃取其食物的人,并且毫不畏惧地扑向他们。众所周知,有些动物会表现出愤怒,而野兽若遭遇幼崽被攻击或猎物被偷走,则会表现出暴怒。之所以说爱就像火焰那样熊熊燃烧,是因为爱无非是属灵之热,而属灵之热是由纯然为爱的天使太阳之火产生的。爱是一种仿佛出于火的热,这一点从活体之热明显看出来,这热唯源于它们的爱;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们会随着其爱的加深而逐渐变热并发火。由此明显可知,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爱之火。

圣爱与圣智 #262

262.由于与生俱来

262.由于与生俱来的这种反作用,属世心智或属世人当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时,就会反对与属灵心智或属灵人有关的事物。这时,他也乐享各种邪恶,如通奸、诡诈、报复、亵渎等等。他还承认大自然为宇宙的创造者,并利用他的理性官能来证实这一切。证实之后,他要么败坏、要么扼杀、要么弃绝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最终要么逃避它们,要么背弃它们,要么憎恨它们。他是在灵里这样做的,并且只要他出于他的灵敢与别人谈论,不害怕丧失名声,由此丧失荣誉和利益,就会在肉体上这样做。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时,他就会逐渐将属灵心智关闭得越来越紧。通过虚假对邪恶的证实尤其会关闭它;因此,邪恶和虚假一经证实,死后就无法被根除;它们只有在世上通过悔改才能被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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