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50

350.众所周知,人

350.众所周知,人生来比动物更低级。所有动物一出生就知道与其生命之爱相对应的各种知识。因为它们一出母腹或从卵中孵化出来,就能看、能听、能走、能识别它们的食物、母亲、朋友和敌人;不久后,就有性意识,知道如何交配,还知道如何养育后代。唯有人生来没有这种知识,因为他没有与生俱来的任何知识,只有接受属于知识和爱之物的能力和倾向。他若不从其他人获得这些,依旧比动物更低级。人生来如此无知,是为了叫他不要将任何事物归给自己,而要归给其他人,最终将一切智慧和对智慧的爱唯独归给神,以便他能成为神的形像,这一点可见于记事(132-136节)。

由此可知,没有从其他人那里获知,主降世并且就是神,而仅仅吸收自己国家的宗教和法律的某些知识之人,若认为婚姻之爱无非是两性情爱,并视一夫多妻之爱为唯一的婚姻之爱,是没有过错的。对那些出于宗教信仰避恶如罪的人,主在其无知中引导他们;祂的神性权威和圣治使他们脱离罪的任何指控,以便他们能得救。因为每个人生来注定上天堂,无人注定下地狱。凡上天堂的,都是被主带到那里的;凡下地狱的,都是被自己带到那里的。


圣爱与圣智 #425

425.(20)被称

425.(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我们在前面(264-267节)已经讨论了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人拥有这两种官能,是为了他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也就是重生。因为如前所述,正是人的爱变得属灵并重生;这爱不可能变得属灵,或重生,除非它通过其理解力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由此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虚假。当知道这一切时,它就能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它若选择良善,就能通过其理解力被教导获得良善的方法。能使人获得良善的所有方法都已经提供。知道并理解这些方法是理性的功能,意愿并实行它们是自由的功能。还有一种愿意知道、理解并思想这些方法的自由。

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属灵或神学的事超越理解力,因此只需相信,无需理解的人,对这些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一无所知。这些人不能不否认被称为理性的官能的存在。此外,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凡出于任何意愿的良善都不可为了得救而行的人,不能不出于宗教原则而否认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的存在。所以,那些确认这些观点的人死后也会照着自己的信仰而被剥夺这两种官能;他们不能享有他们本可以享有的天堂自由,而是陷入地狱自由;他们也不能凭理性享有天使的智慧,而是陷入地狱的疯狂。此外,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声称这两种官能存在于作恶和思想虚假中;殊不知,行使作恶的自由就是奴隶,行使思想虚假的理性则是非理性。

但需要认真注意的是,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不是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事实上,它们也无法被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而是始终属于他里面的主;然而,它们永远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原因在于,没有它们,人就无法得救;因为没有它们,他无法重生,如前所述。正因如此,教会教导人们:人凭自己不能思想真理,凭自己也不能实行良善。然而,由于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思想真理,凭自己实行良善,故显而易见,他应当相信,他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因为他若不这样相信,就要么不思想真理,也不实行良善,因而没有宗教信仰,要么靠他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人应当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都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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