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最后的审判(续) #81

81.在灵界,犹太人

81.在灵界,犹太人仍从事各种商品交易,尤其是宝石交易,和在世时一样;他们通过我所不知的途径从天上获得这些宝石,天上的宝石十分丰富。他们之所以从事宝石交易,是因为他们阅读原文圣言,视其字义为圣;而宝石就对应于圣言的字义。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2-45节)。他们把宝石卖给他们周围住在北部地区的外邦人或异教徒。他们甚至能以假乱真,但如此行的人会受到监管者的严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