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最后的审判(续) #33

33.人们之所以不知

33.人们之所以不知道这将是他们死后的状态,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无法被光照,因为他们几乎不信灵魂不朽。这一点从许多人,包括学者那里明显看出来,他们以为自己就像动物,优越之处仅在于能说话。尽管他们嘴上说相信死后的生命,心里却否认之。像这样的思维使他们变得如此感官化,以致他们无法相信人死后仍是一个人,因为他们没有亲眼看见他。他们甚至声称,灵魂怎么可能会是这样一个人呢?而那些相信自己死后会继续活着的人则截然不同,他们内心相信自己会进入天堂,与天使同享快乐,看到天上的乐园,并身穿白衣站在主面前等等。这是他们的内在思维;但当他们基于学者的理论来思想灵魂时,他们的外在思维可能会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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