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最后的审判(续) #18

18.凡外在活得像基

18.凡外在活得像基督徒,却无视基督徒的生活之人,都是外在与天堂联结,内在与地狱联结。由于他们与天堂的联结不能突然切断,所以他们留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那里被允许形成各种社群,像在世时那样一起生活。他们还被允许利用世人所不知的技巧在那里制造各种壮丽的表象,从而说服自己和其他人相信他们就在天堂;因此,基于这些表象,他们称其社群为“天堂”。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就是指他们所住的天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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