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88

88.由于灵界与自然

88.由于灵界与自然界之间存在这种不同(如前所示,83节),所以由自然界太阳所产生的任何事物,也就是它的热与光,以及地上的任何物体,无一能跨越进入灵界。在灵界,自然界的光就是黑暗,自然界的热就是死亡。然而,尘世之热能被天堂之热的流注激活,尘世之光能被天堂之光的流注照亮。流注通过对应关系实现,通过连续性则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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