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399.(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可以推知(378-381节)。因为心如何在身体里面起作用,意愿就如何在心智里面起作用。此外,身体的一切,其存在和动作如何依赖于心脏,心智的一切,其存在和生命就如何依赖于意愿。我们所说的依赖于意愿,其实是指依赖于爱,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爱是生命本身(参看1-3节);爱,也就是生命本身,唯独来自主。从心脏和它通过动静脉延伸到全身可以看出,爱或意愿是一个人的生命,因为相互对应的事物功能相似,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
从解剖学的研究明显可知心脏如何在身体里面起作用,例如:凡心脏通过它所发出的血管起作用的地方,一切事物都富有生命,或顺应生命;但心脏通过它的血管不起作用的地方,一切事物都没有生命。此外,心脏是在身体里面发挥功能的最初和最后的器官。从胎儿身上清楚看出,它是最初的器官;从将死的人身上清楚看出,它是最后的器官;从窒息和昏厥的情形清楚看出,没有肺脏的配合,心脏也能发挥功能。由此可见,身体的辅助生命如何唯独依赖于心脏,心智的生命就如何唯独依赖于意愿;并且即便思维停止,意愿也会继续存活,就像即便呼吸停止,心脏也会继续存活一样。这一点也可从胎儿、将死的人、窒息和昏厥的情形明显看出来。由此可知,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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