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357

357.对此,必须补

357.对此,必须补充的是:在灵界,我见过那些根据世界的可见事物来确认支持自然,直到成为无神论者的人;在属灵之光中,他们的理解力看上去向下打开,向上关闭,因为他们在思维上向下看大地,而不是向上看天堂。在他们的感官层,也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上面,出现了一种面纱;它有时闪烁着地狱之火,有时黑如煤烟,有时白如死尸。所以,要让每个人都当心,不要确认支持自然;要让他确认支持神性;这方面的材料并不缺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