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336

4.10恶用不是主创

4.10恶用不是主创造的,而是与地狱一起产生的

336.实际表达出来的一切良善都被称为功用,实际表达出来的一切邪恶也都被称为功用;但后者被称为恶用,而前者被称为善用。由于一切良善的事物皆来自主,一切邪恶的事物皆来自地狱,故可知,主只创造了善用,恶用是由地狱产生的。本章特别论述的功用是指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如各种动植物。对人有用的动植物来自主,对人有害的则来自地狱。来自主的功用同样是指完善一个人的理性官能,使他能从主获得一种属灵品格的一切。相反,恶用是指摧毁理性官能,使人不能变得属灵的一切。对人有害的这些事物被称为功用,是因为它们有助于恶人行恶,还有助于吸收恶性,从而充当治疗的手段。我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功用”一词,就像“爱”这个词一样,它既论及善爱,也论及恶爱;此外,爱称它所做的一切为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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