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30.正因神性本质本身是爱与智慧,所以人具有两种生命官能;他从其中一种官能那里获得理解,从另一种官能那里获得意愿。他从中获得理解的官能从来自神的智慧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他从中获得意愿的官能从来自神的爱之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这两大官能不会因人没有真正的智慧或正确的爱就被拿走,只是被关闭了;并且只要它们被关闭,尽管理解力仍被称为理解力,意愿仍被称为意愿,但它们已经名不副实。因此,这两大官能若真的被拿走,人本性的一切都会灭亡;因为人性在于出于思维而思考和言谈,出于意愿而意愿和行动。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在人里面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就是住在变得智慧的官能和爱的官能中;确切地说,人拥有变得智慧和爱的能力。每个人都拥有变得智慧的能力和爱的能力在里面,即使他没有像他可能的那样变得智慧,像他可能的那样去爱;我通过大量经历十分清楚这一点,这些经历在其它地方有大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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