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246

246.这种属灵之热

246.这种属灵之热只有通过避恶如罪,同时仰望主才能获得。因为只要人陷在邪恶里,也就陷在了对它们的爱里,受邪恶情欲驱使;对邪恶的爱及其情欲就居于一种反对属灵之爱和情感的爱里面。这种爱或情欲只有通过避恶如罪才能被移除;人因无法靠自己避开邪恶,只能靠主,故必须仰望主。所以,当他靠主避开邪恶时,对邪恶的爱及其热就被移除,对良善的爱及其热则被引入以取而代之,更高层级由此被打开。因为主从上面流入,打开这个层级,同时将属灵之爱,或属灵之热与属灵智慧,或属灵之光结合起来;人因着该结合而开始像春天的树一样在灵性上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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