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226

226.由于最大和最

226.由于最大和最小的受造物都是由这两种层级构成的形式,故它们之间从初至末皆存在一种联系;因为其相似性将它们联结起来。尽管如此,没有哪两样最小事物是一样的。因此,它们的一切具体和最基本的成分都彼此不同。没有哪两样任一形式或不同形式的最小事物是一样的,因为最大形式里面也有这些层级,并且最大的受造物是由最小的受造物构成的。由于最大的受造物也有这些层级在里面,并且永恒的区别照着这些层级,从最高到最低,或从中心到边缘而存在,故可推知,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更小或最小成分,也没有哪两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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