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200

200.一切完美通过

200.一切完美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是因为一切属性都随同它们的主体,完美与不完美是普遍的属性,用来阐明生命、力和形式。生命的完美是爱和智慧的完美;意愿和理解力是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生命的完美也是意愿和理解力的完美,因而是情感和思维的完美。此外,属灵之热是爱的载体,属灵之光是智慧的载体,所以这些的完美也可称为生命的完美。

力的完美就是被生命激活并驱动的一切事物的完美;然而,这些事物本身并没有生命。就大气所施加的影响而言,大气就是这样的力;这样的力也包括人与各种动物里面内在与外在的有机物质。此外,这样的力还包括既直接又间接地被自然界的太阳赋予活力的自然万物。

形式的完美和力的完美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力如何,形式就如何;唯一不同的是,形式是物质,而力是它们的活动。因此,两者展现出相同的完美层级。并非同时是力的形式也照着层级而得以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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