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187

187.由此可见,对

187.由此可见,对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一无所知的人对人在改造和重生方面的状态也一无所知,而改造和重生只能通过他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然后依次打开他心智的内在层级实现。他也不可能知道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以及他被造所进入的层级秩序。因为人若不照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来思考这些问题,而是照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来思考,就不可能从原因明白有关它们的任何事,只能从结果来理解;仅从结果看问题就是从谬误看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错误由此而来;这些错误通过归纳而倍增,最终弥天大错竟被称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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